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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非都市土地

國土計畫政策

        國土計畫是「針對我國管轄之陸域及海域,為達成國土永續發展,所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之空間發展計畫」,換言之,國土計畫就是針對一定範圍土地,依據當地環境資源條件進行評估,並依據未來發展需求進行規劃,指明應予「保育」及「利用」的區位及範圍,建立土地使用的倫理與秩序,以期土地適性適用,讓該保育的地方保育、該發展的地方發展。

Taiwan-Map.

民國105年5月1日

國土計畫法施行

民國107年4月30日

全國國土計畫

公告實施

民國110年4月30日

直轄市、縣(市)

國土計畫公告實施

民國114年4月30日(預計)

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

區域計畫法廢止

國土計畫法全面施行

現在/ NOW

非都市土地按現況劃設為 11 種使用分區及 19 種使用地

 森林區  

海域區

特定専用區

河川區

國家公園區

風景區

山坡地保育區

工業區

特定農業區

鄉村區

一般農業區

民國114年5月1日​(預計)

未來/ FUTURE

劃設 4 種國土功能分區 19 種分類,以計畫引導土地使用。

每 5 年通盤檢討或重大災害 / 公共建設專案變更等機制,彈性調整各功能分區。

國土計畫四區
國土計畫四區
國土計畫四區
國土計畫四區
*內容請依照行政院國土署國土計畫法公告為主
國土功能分區-懶人包
資料來源:內政部國土管理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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