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合建方案
市場上老屋【合建方式】成功與否主要是建商在「權值分配比例」上是否有滿足屋主的要求?
傳統空地的合建有許多種態樣如:合建分屋、合建分售、合建分層等「平面分配方式」,與業主磋商的條件較為單純。
另都更、危老重建也是有協議合建,但是屬「立體分配方式」關係到座落位置、基地面積、樓層、容積獎勵、區域價格、適用法規等多重因素影響,合建所分配的比例也有所差異,但可以透過簡單的公式來計算屋主與建商取得坪數的比例。

協議合建
1
傳統合建
採合建分屋/合建分售
同意比例:100%
容積獎勵:依都市計畫及建管相關法令規定。
容積移轉:最高30%
分配方式:依合約約定
選屋原則:依合約/採水平或垂直分配
同意書:土地使用權同意書
資訊公開:與地主合約不公開
重建時間:100%同意申請建照至興建完成交屋時間約3-5年
2
都更協議合建
按都市更新條例25條方式
同意比例:100%
容積獎勵:依都市更新容積獎勵
1.5或原容積加基準容積之0.3倍。
容積移轉:最高40%
分配方式:依合約約定
選屋原則:依合約
同意書:都市更新計畫同意書
資訊公開
重建時間:整合加上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並申請建照至興建完成交屋約6-10年
3
危老合建
危險老舊住宅條例
同意比例:100%
容積獎勵:依危老條例1.3倍或原容積1.15倍
容積移轉:最高30%
分配方式:依合約約定
選屋原則:依合約
同意書:土地使用權同意書
資訊不公開
重建時間:100%同意申請重建計劃至興建完成交屋約4-6年
合建是雙方分配比例的概念其內容屬「互易」的性質。
鴻鈞承作2種「合建」的方式: 合建分屋 、合建分售
合建分屋與合建分售兩者不同是:
「合建分屋」其契約僅是地主與建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。
然「合建分售」地主除了與建商簽訂契約外,於銷售完成後需以出賣人跟買受人簽訂買賣合約。
合建
合建分屋
鴻鈞提供資金地主提供土地,營造興建房屋完成後依約定比例或樓層分配及應計土地持分,計算雙方分得之土地持分與房屋。換言之即是鴻鈞出資興建的部分房屋,跟地主換其部分土地持分。


合建分售
其分配內涵與合建房屋略同,其差異是雙方契約約定合建分售是地主出售土地,鴻鈞出售房屋由專業企劃行銷執行銷售,完成後雙方再各自與買受人簽訂土地、房屋買賣合約書,各自收取價款按原約定收益比例分配。